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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被列为淄博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企业
    2010-08-09 淄博市政府网站
    关于加快淄博市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0-2012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

      新能源是指以新技术为基础,尚未大规模系统开发利用的能源,具有储量大、可再生性强、清洁环保等特点,新能源装备产业可为新能源开发利用提供技术装备支撑,是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为加快推进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优化我市产业和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新能源装备产业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产业现状。近年来,我市依托现有装备制造业产业基础,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产业,取得了初步成效。我市现有新能源装备企业35家,年销售收入120亿元。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1个,省级技术中心5个,市级技术中心 10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山东省著名商标1个,山东名牌产品3个。在全市30家创新成长型企业中,有新能源企业5家。我市新能源装备产品主要包括太阳能技术装备、核电技术装备、生物质能技术装备、风能技术装备、地热能技术装备、化学电源、新能源汽车等,具备了较为齐全的配套装备研发生产能力,产业发展基础优势明显。
      尽管我市新能源装备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国际国内先进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一是产业规模偏小,整体水平不高;二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自主品牌数量偏少;三是标准体系不健全,市场发展不规范;四是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尚不完备,不适应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面临形势。新能源装备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丰富的可利用资源,是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面临良好的产业发展机遇。一是产业潜力巨大。目前,我市城区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仅为30%,农村不到5%,生物质能、地热能产业化也存在巨大的潜在开发价值。二是产业基础较好。我市装备制造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能够为多领域配套、具有一定特色的装备工业生产体系,特别是电机及泵类产品市场不断扩大,产业集聚效应明显,产业配套能力强。同时,近年来我市新材料产业快速发展,在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纳米材料等领域已形成一定基础和规模,具备了加快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基础。三是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近年来,国家大力培育新能源产业,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与“农村地区推广”实施方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目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发展新能源装备产业,既有利于我市加快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也有利于培育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围绕提升新能源装备产业核心竞争力,立足长远、统筹规划,高端制造、差别竞争,突出发展再生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风电装备配套、核电装备及配套材料、太阳能光伏材料、智能电网配套六大产业,注重技术创新,壮大产业规模,全面提高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水平,努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节能减排,为加快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通过政府引导和服务,营造有利于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市场环境。
      2.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依托我市新能源装备产业比较优势,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在坚持自主开发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引进先进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经验,促进新能源装备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3.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立足实际,科学规划,在重点领域和企业实现突破,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规模优势。
      (三)发展目标
      到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新能源装备企业销售收入突破 200亿元,年均增长20%;利税超过35亿元,年均增长24%,新能源装备产业总体实力显著增强。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到2012年,全市新能源装备企业新认定省级以上技术中心5个。
      三、发展重点
      根据我市装备制造业产业基础和新能源利用的发展趋势,我市应重点做大做强可再生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风电装备配套、核电装备及配套材料四大产业,积极培育太阳能光伏材料、智能电网配套产业。
      (一)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业。以淄博淄柴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机组的开发推广为依托,建设示范工程,从农作物秸秆的收购、粉碎、加工、发酵、气化到发电、余热利用,以及余渣制肥或生产优质木炭,使已经成熟的技术迅速实现产业化,从而带动全市生物质气化发电装备制造业发展。到2012年,全市年产生物质气化发电机组240台,带动配套产业链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以山东早春创尔沃、欧锴空调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龙头,形成以地源热泵生产为中心,多家企业配套设备、原料的热泵产业。到2012年,全市生产热泵5000台套,带动配套产业链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依托山东福德科技有限公司、周村一村空调公司、周村桑瑞斯新能源工业有限公司、桓台格瑞特太阳能有限公司等企业,培育我市的太阳能光热利用产业,积极开发标准化、通用型太阳能热水系统组件,重点发展高效太阳能真空集热管、高温集热金属管、太阳能热水器等。加强太阳能光热技术创新,积极研发光热发电和系统集成技术,研发推广太阳能采暖、制冷系统。到2012年,全市年产太阳能热水器100万台套,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
      (二)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以山东陆骏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为依托,发展经济适用的小型低速电动汽车。以自主创新为核心,车用能源和动力研发为重点,示范应用和产业化为方向,应用环境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以淄博蓄电池厂、山东科汇电气有限公司、淄博休普电机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依托,加快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的配套生产。加快山东东岳新型氢能离子膜项目和燃料电池高温质子交换膜制备项目的研究与开发,促进产业化,争取在燃料电池领域实现突破。支持淄博蓄电池厂锂电池及电池新材料的研发及生产项目建设。到2012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达到5万台,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
      (三)风电装备配套产业。发挥我市机电装备产业优势,突破核心技术,扩大产业规模,依托山博电机、博机减速机、科汇、华成等企业的现有产业基础,通过垂直整合上下游零部件业务价值链或企业,加快上下游关键零部件业务发展,以风电配套关键零部件制造为主,加强与滨州长星、青岛国电蓝德、东营中凯等风电装备制造企业的联系,引导企业发展风力发电机、塔架、风叶、主轴、机械传动、运行控制、风机变频、输变电机组等关键配套件生产,不断提高零部件配套能力,培育发展大功率风电机组的相关零部件生产制造业。以山东华成集团、山博集团、淄博牵引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红卫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托,研发风电用增速机、风力发电机等。到2012年,全市风电装备配套产业实现销售收入60亿元。
      (四) 核电装备及配套材料产业。充分发挥高新区国家新材料产业转化基地和博山区“中国泵业名城”的优势,加快建设山东省核电装备及配套材料工业园区。重点培植泵、蓄电池组、压力容器、钛材料和锆及铪材等5个特色优势产品;构建核级泵、蓄电池、核电配套材料3个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山东博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荏原博泵泵业有限公司、山东长志泵业有限公司、淄博三林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淄博蓄电池厂、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齐鲁石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佶缔纳士机械有限公司、淄博广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骨干企业。到2012年,全市核电装备及配套产业初步形成以骨干企业为支撑、特色产品优势明显的产业体系,年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
      (五)太阳能光伏材料产业。围绕光伏配套,引导发展太阳能光伏电池基板用超白玻璃、太阳能半导体配套元器件等产品。以淄博高新区功能玻璃示范基地为依托,大力开发光学纤维、光控制玻璃材料、光存储器、导电玻璃等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支持金晶集团总投资5亿元的太阳能光伏电池导电膜玻璃项目。
      (六)智能电网配套产业。围绕国家智能电网建设,以山东科汇电气有限公司、淄博计保互感器研究所、淄博市博山调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淄博泰光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淄博新时代仪表有限公司为依托,研发生产并网发电设备、信息传输设备、电力控制设备和智能电表、传感器等配套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协调和引导。成立新能源产业协会,加强与发改、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建设、环保、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强化措施,优化环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我市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鼓励发展介于新能源装备企业与新能源用户之间的中介服务机构,为用户和企业提供产品服务、工程建设、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服务,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搭建新能源中介服务平台。
      (二)完善支持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新能源装备产业的支持力度。对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新能源项目优先立项;落实好所得税优惠及企业技术开发费列支、技改项目减免税、国家增值税转型、大型装备首台套、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等政策。节能减排、科技等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新能源产业化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对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新能源装备企业列入我市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给予支持。
      (三)加大对新能源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落实家电下乡补贴政策,鼓励开发农村适用型太阳能热水器;结合开展“两区三村”改造建设工程,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下乡。建设智能配电网实验区、电动汽车充电站等新能源示范工程,为新能源产品的应用提供基础条件。实施城市光伏屋顶计划,扩大光伏产品在城市景观照明等方面的应用。落实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税政策,实施新能源产品政府采购制度。
      (四)搭建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平台。鼓励创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实行产学研联合,加强新能源技术创新重点实验室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新能源专业人才,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专家投身我市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离子膜燃料电池、太阳能光伏材料、生物质气发电机组、电动汽车以及地源热泵等关键技术创新,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
      (五)规范新能源产业标准体系。依托我市新能源装备产业比较优势,积极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逐步建立行业联盟标准体系,制定我市新能源产品设计、性能、能效、试验、系统安装等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新能源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检测和控制体系,组织开展以新能源为重点的节能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新能源产业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六)促进新能源装备产业的对外合作。将发展新能源装备产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推动产业招商、市场开拓。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知名公司合作建设技术中心,加快引进消化再创新步伐。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新能源产业博览会、项目洽谈会等活动,支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